欢迎光临
手机网站|联系我们:0577-61316393
浙江浙创防爆电气有限公司主营:0

浙江浙创防爆电气有限公司

产品分类
站内搜索
联系我们
电  话: 0577-61316393
传  真: 0577-61710339
手  机: 18367777400
联系人: 李经理
邮  箱: 1028561120@qq.com
地  址: 浙江省温州市柳市镇
友情链接
技术文章
安装本质安全型仪表时,有哪些要求?
2017-08-24
答 ①不同系列的本质安全型仪表及安全栅等关联设备不应随便混用,必须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其技术性能具有兼容性后方可互相替换。
答 ①不同系列的本质安全型仪表及安全栅等关联设备不应随便混用,必须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其技术性能具有兼容性后方可互相替换。

  ②本安关联设备如安全栅、电流隔离器、缓冲放大器等,应安装在安全场所一侧,并可靠接地。

  ③为防止本安系统的配线与本安关联回路、一般回路的配线间发生混触、静电感应和电磁感应而引起危险,应采用穿管敷设。本安线路和非本安线路不应共同一根电缆或保护管。两个以上不同系统的本安回路,也不应共同一根电缆(芯线分别屏蔽者除外)或共用同一根保护管(用屏蔽导线者除外)。

  ④本安线路与非本安线路在同一汇线槽、电缆沟内敷设时,应用接地的金属板或绝缘隔离,否则应分开排列,间距大于50mm,并分别固定。

  ⑤仪表盘内本安和非本安线路的端子板应互相分开,间距大于50mm,否则应用绝缘板隔离,两类线路应分开敷设,绑扎牢固。

  ⑥本安线路的长度应使其分布电容和分布电感不超过仪表制造厂规定的*大允许值。

  ⑦本安系统的配线一般应设置蓝色标志。

  ⑧本安线路一般不应接地,但当需要设置信号接地基准点时则接地,此接地点应是所有本安仪表系统接地导体的单一接地点,并与电源接地系统分开。

版权所有© 浙江浙创防爆电气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0577-61316393   手机:18367777400   传真:0577-61710339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柳市镇
浙ICP备19025841号-1   技术支持:谷瀑   管理入口